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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看到這個標題,一群敏感的朋友必定會露出曖昧神色,更何況前陣子大法官作出「通姦罪違憲」決議,更讓不少有暗藏「偷吃」嫌疑的人們鬆了口大氣。不過啊,這篇講到的「偷吃」,跟情色或小三小王完全無關,純粹就是真的直白偷吃──偷偷到外頭大啖美食、滿足口腹之欲的享受而已,小事一樁,不必太過驚訝。

      我覺得我有偷吃特質,經過思考溯源,好像跟自家外公血緣上比較有關。外公於日據時代就在台南鄉下擔任小學校長,一直到光復、再到國民政府遷台,他的家庭擔負始終未變,就是必須拿著微薄薪水養活一大家子人,相當辛苦,壓力極大,然而他就是有辦法東挪西省,讓全家人得以溫飽;等生活逐漸寬裕後,他私下還能保有某種獨享式的生活樂趣,那就是不定期趁著假日空檔,先跟外婆打過招呼「不在家吃飯」,但絕不告訴她去哪裡要幹嘛,神祕得很。接著穿戴整齊,哼著歌兒騎單車,從台南新市鄉下悠哉地騎到台南市區,十幾二十公里路不嫌遠,最後必定晃到他熟識的日本料理小店,點一小盤生魚片,加一瓶啤酒,在當時費用還算庶民平價、不算特別昂貴的負擔下,他自得其樂,靜靜品嚐海味和啤酒,聽著店裡播放的昭和懷舊演歌,這種氛圍就會讓他高興整個下午,等心滿意足了,再騎著腳踏車慢慢回家。

      外婆是個傳統女性,從不過問另一半要去哪,好像過了很久才曉得外公竟有這種偷吃樂趣,但她也從不嫉妒埋怨「為什麼不帶我去」,倒是頂多嘮叨一句「你錢太多了」,不會阻止外公擁有這項嗜好,彼此話不多卻有默契,且相互尊重。

      外公的腳不太好,會跛也會痛,但仍能用超強毅力支撐保有偷吃樂趣,度過他的晚年人生,可謂奇葩。問他當年一盤生魚片有幾片?他嘿嘿咧嘴大笑說,哪有多少片?不過就小小的三、四片,外加一瓶啤酒而已。我還在想,點餐竟然點這款「鳥胃份量」的生魚片,老闆沒把他趕走還真是奇蹟!後來才曉得,生魚片不貴,但啤酒相對不便宜,只是多少錢,當年忘記問外公,否則這個偷吃輪廓就更加清晰。

      他這種偷吃嗜好,絕對不帶著另一半或家中小孩隨行,就是喜歡享受一個人的孤獨,靜靜地吃,靜靜地喝,任何人不要打擾他,他想要獨自放空自己,沉浸在他所愛的食物、飲料、歌謠裡;且心情愉快後,回到家更有精神打理各種煩人瑣事,等於就像是一種充電。幸好外婆非常明理開朗,從不懷疑外公神祕外出是要幹嘛;嚴格來說是跟「小三」約會沒錯,只是這個「小三」讓人不過癮,畢竟沒幾口就吃光喝光了,最重要是跟「小三」相處的氣氛。

      如今,有時候到吃到飽餐廳裡,望著餐檯上堆到滿坑滿谷的生魚片,還分鮪魚、旗魚、鯛魚、鮭魚、紅甘,偶爾有蝦有蟹有墨魚有海瓜子,心裡不免感嘆,如果外公還在世、還吃得動,我這個外孫說什麼都要請他來吃上十頓,他應該會滿足到閉眼微笑,直呼簡直人間美味、此生無憾啊!

      到了我媽,則是另一種形式的偷吃。我家三兄弟姊妹,從小就被母親嚴格要求不准吃零食,反正三餐餵到超飽,跟養來做鵝肝醬的鵝被強迫灌食差不多,白飯份量像個小山似地(我常笑稱簡直「腳尾飯」只缺少插雙筷子,被她臭罵一頓),胃裡根本容不下一丁點零食,那麼她的目的也就達到了。總之就是小孩除了三餐之外,任何零食小吃完全禁止,跟立下軍令狀沒啥兩樣。

      她禁止小孩吃零食,但對她自己可就不一樣,愛吃什麼、輕鬆一下誰敢管啊,反正她最老大!在台灣南部鄉下,炙熱炎夏簡直讓人整個融化,身為小學教師的母親,下班最愛獨自或跟同事一起,去市場小攤吃吃剉冰消暑氣,一方面是樂趣,再者也是紓壓,卻也常被放學路過的我,遠遠地用眼睛「逮個正著」!可…可是,要是咱們小孩敢在攤子上,有學有樣買冰吃,一旦被她發現,那可就吃不了兜著走,回家鐵定先來頓好打,然後等兇巴巴的父親下班後「換手」繼續打,順便臭罵告誡那些剉冰什麼的不衛生,冰塊都是用水溝水做的(蛤?還真的咧?那老媽還吃得這麼高興!),吃了絕對害肚子,你要是抓去給醫師看,打針又在那裡鬼叫鬼叫,那就活該倒楣……。

      年紀還小時比較好騙,等到長得稍大些,終於懂得什麼叫「言教身教」,只要發現母親又在市場小攤裡偷叫剉冰吃,回家就會跟她抗議「妳就可以,我們就不行?」幾次下來,她被我們家三個小孩輪番圍剿到招架不住,只好嘿嘿嘿假笑裝死,表面上說「好啦好啦,以後不吃就是」,不過之後還是發現好幾次,她根本就不守信用嘛!

      我算過,大概跟母親勾手指六次,蓋手印八次,完全沒用,我太好騙了,蠢蛋一個。

      到最後,母親大概也自知理虧,有次被我放學路過發現她又偷吃,只好母子各叫一大碗,算是封口,叫我回家不准講。但不曉得為什麼,我可能得了腸胃炎型感冒,痛快吃完冰,回家竟然開始大吐特吐,姊妹們「驚見」噁心的嘔吐物裡,居然有剉冰配料!逐一抽絲剝繭,這才揭發母子偷吃冰的惡劣事蹟,意外引發一場「家庭剉冰革命」!

      姊妹聯手吵贏了。從此之後,家裡再也不管誰要吃剉冰什麼的,媽媽不必偷偷摸摸地吃,我們小孩更不用擔心被罵挨打,採取民主制度,只要有本事吃冰,別搞到鬧肚子疼就好,否則福利沒收,回歸原點。

      到了我這一輩,我偷吃的東西很「雜」,等於是很隨興的「雜食主義」。只要看到電視、網路或者報章雜誌報導,有那種「一看就會愛上」的美食好料,無論它身處於台灣哪個天涯海角,或者電視螢幕刻意遮著招牌不給觀眾看,我都會熱血地發揮偵探精神,一定非得查個水落石出不可,務必找到是哪家店還是哪個攤子,然後想辦法飆過去大飽口福,再心滿意足晃回家,這款堅毅無比之精神,跟我外公簡直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。

      比方說台南XX號肉圓、新竹OO槓丸、花蓮某某飯店的Buffet……,反正看了好想吃,只要時間配合得宜,說衝就衝,絕不拖延!

      我常在想,像我這種「為了吃」可以不屈不撓、屹立不搖的磐石精神,要是拿到求學上頭,可能今天早已追隨馬雲還是比爾蓋茨之後,成為新貴富豪啦!

      話說婚後初期,我這種幼稚的偷吃行為,深怕被老婆大人恥笑,所以到假日都騙她說「公司臨時有重要任務,臨時出發」,然後半夜偷偷搭國道客運南下,只為了一大早吃到南部最新鮮的肉圓、牛肉湯,或者各地亂七八糟、我抓破頭都叫不出名字的美食好料,很有效率地把肚子填得滿滿,大白天再叼根牙籤快意折返,這時候就會摸著肚子大嘆幸福,覺得人生無限美好滿足。

      後來老婆大人納悶「哪來這麼多任務要休假日半夜出發?」,我呢,眼見紙包不住火,誠實為上,只能坦然承認偷吃行為,她聽了大笑,相信我這款「水瓶座怪胎」,什麼鬼玩意兒都做得出來,完全不懷疑。不過,儘管真相大白,由於她對搭長途客運有著高度障礙,容易暈車,沒辦法齊享美食,只好將我「充分放生」;因此往後夜半時分,我只要告訴她「我要去偷吃什麼什麼」時,她完全不感興趣地叮嚀我把錢帶好,外套穿好,一句「我的精神與你同在」,然後就翻身繼續睡她的大頭覺去也,偶爾會補充交代一句「能夠帶回來就幫我帶一碗吧」。

      我跟同事談到這種偷吃趣事,很高興裡頭居然也有「看到美食就要衝一波」的熱血人士。唯一不同的是,人家開了車就可以隨時衝,我沒車,只好七轉八折前往客運站或火車站,苦苦等候巴士或列車到來。即使如此,絲毫不會減損滿心想著偷吃樂趣,更因為長途跋涉,肚子更餓,內心會倍加期待,美食到嘴時當然無比可口。

      好了,講完我家三代的偷吃,簡言之,就是「胃口大於理智」,應該有一脈相傳的DNA才對,血統絕對純正。只是不管哪一代的哪一種偷吃,說穿了,無非想在每天緊張苦悶的生活裡,給自己找點樂趣,這麼說來,說「偷吃」就不太貼切,若改成「偷閒」可能更有味道些。

      話說這種偷吃,可能對大多數人來說沒啥稀奇,但在外公、我媽和我身上,卻能從中找到自得其樂的影子,為人生帶來一絲正面調劑,注入繼續努力過日子的絕佳動能。其實也是一種很重要的「儀式」,若是缺了這味,那麼我會萬分失落,了無生趣;因此,我當然會繼續偷吃下去,也歡迎你和我一樣,享受偷吃樂趣,直到再也吃不下去的那天為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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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其錚喵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