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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不少流氓之輩並非一般凡人,我都稱之「外星人」,因為地球講道理的文化,對這款「外星人」毫無作用、他們是聽不懂的;也因此,一般善良百姓,看到這種「外星人」會懼怕閃躲、敬而遠之,也是必然道理。

 

      然而,萬一躲也躲不掉的時候,我覺得「好漢不吃眼前虧」,被幹譙個幾句「問候老母」就算了,能夠保住小命實屬萬幸,反正是對方造口業,沒事就好,可千萬別去逞強嗆聲,或者武力對幹,因為把人家惹到抓狂、會出啥陰招誰曉得?況且若是一堆傢伙拳打腳踢你一個,還亮黑槍,你看誰比較吃虧?有時電視劇那種英雄主角以一當百、殺得對方慘烈敗退的劇情,我都覺得編劇蠻唬爛的,畢竟它製造出一種假象,好像「只要」拿得出男子漢大丈夫氣概,就可以打爆那群垃圾廚餘,才怪咧!我想必然有些「阿宅」以為自己潛力十足,遇到流氓挑釁時,還一臉不怕死模樣,到最後怎麼死的、死在什麼地方,恐怕還傻傻搞不清。

 

      當年才十幾歲,我還是在唸專科學校、瘦弱的小毛頭一個。班上同學有人在台北某個日本人喜愛聚集的聲色街上,邊走邊低頭看書,一不小心,把迎面而來的「老大」撞個正著,更糟的是還把「老大」手中檳榔袋撞掉、檳榔掉滿地!好啦,這下好了,就算他怎麼跟對方賠不是,都沒辦法消除「老大」怒氣,還被「老大」底下儸儸一左一右架起來,讓「老大」舉起拳頭揍個七、八回才放他走!據他說,他摀著肚子,在人行道旁板凳足足躺上三個多小時,還吐了兩回,才能爬起來,而且沒人敢上前扶他,連報警都沒有!第二天他回學校時,我看到他嘴上的牙被打掉好幾顆,臉頰及肚子還被扁得烏青一大片,就覺得不寒而慄,心想這批「外星人」真狠,專門坑殺這種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,連未成年都不放過,有夠可惡。

 

      看到同學被揍到不成人樣,我心裡有所警惕,想著只要不去那種是非之地,應該不會有事吧,沒這麼倒楣才對。

 

      我可天真得很,沒想過這款「外星人」又不是只混那種聲色場所而已,總會「飄」到其他地方蹓達閒晃吧。過了兩星期的某個夜間,好死不死,在東區打工後回家路上、KTV後門口旁,看到幾個狀極猥瑣的非善類「外星人」,我猜可能是剛唱完歌,還是樓上有酒店,這「攤」結束後下樓,正在棚子底下抽菸等泊車小弟把車開過來,或者純粹到外頭透個風;我本能地想掉頭換條路走,但就這麼一條小路,怎麼換?此時還真不巧,正好跟這堆傢伙視線重疊在一起,而且立刻就給盯上了!

 

     「喂喂喂喂,少年耶!少年耶!來來來……。」他們其中有個看似「老大」的人,手招呼著我過去,讓我突然心頭一驚。

 

      我本能地想到「」這個字。可是,究竟逃還是不逃?逃,雖然當年我在學校百米跑12秒內,算快的,然而恐怕也凶多吉少,畢竟後頭的路都以死巷居多!可是不逃,最後會怎麼樣?只有鬼知道!既然被「點名」了,望著人多勢眾,完全躲不掉,只好硬著頭皮走過去。

 

      在這一瞬間,靈光乍現,我趕緊從隨身袋子裡抓出筆記本和筆,暗自盤算待會兒該怎麼應答;雖然不知道等一下有可能被打個半死,還是完全沒事,但我告訴自己要冷靜、冷靜……。

 

      我站在這堆「外星人」面前,幾個人準備把我圍起來,我心想完了!看來今天恐怕免不了被打劫,還是被痛打一頓。在冷靜外表下,心裡頭急著禱告,期盼老天爺保佑幫個忙。

 

      「細漢仔(小老弟),你好大膽喔!」看似這堆「外星人」裡頭的「老大」,操著閩南語口音,嘴角殘留紅紅的檳榔渣,目光兇狠地瞪著我,「你剛才『青』(瞄)我是嗎?」

 

      「對!我有看你,」我也老實招了,「而且我看了很久!」

 

      「啥?幹!」他聽了簡直不敢相信,推了我一把,「說,你『青』拎北是啥小意思?給我講清楚!」

 

      我趕緊拿出紙筆。

 

      「就我剛才看了你很久,」我竭力抑制緊張情緒,不慌不忙回應,「我應該沒有看錯吧?你是不是演有部電影『黑幫英雄傳』的男主角?我是特地來請你簽名留紀念的。」

 

      (什麼「黑幫英雄傳」啊?有這部電影嗎?天曉得!隨便給它亂掰,掰得過去就贏了!)

 

      我話一講完,旁邊的人開始鼓譟嬉鬧,恭維「老大」本來就像電影明星,不得了,是男主角喔!而且居然還有個「影迷」要請他簽名、簽名耶!

 

      這個「老大」聽了顯然很爽,本來一臉兇惡,馬上換個表情,變臉效果比四川的還更快。

 

      「你說我演過電影喔?嘿嘿嘿嘿!」他開始講起「台灣國語」,「每個人都講我是明星啦!可是我沒給它演啦!可是大家都說我很像男主角耶。」

 

      (你一張嘴露出兩排長期吃檳榔的爛牙,還男主角咧!噁爆了。)

 

      一堆身旁「兄弟」繼續對著「老大」起鬨嬉鬧,不斷地「虧」他說,乾脆去演戲算了,長這麼帥竟然不去演,簡直就是糟蹋。

 

      在混亂中,我暗暗觀察,發現此時要逃走還是不太容易,只好故意擺出一臉「渴望」表情,拜託請那位「老大」簽名,他一時心花怒放,也很爽快地簽了,還搭我的肩,強拉邀我去「喝一攤」;不過此時逃命要緊,我再三推辭,委婉地告訴他,明天我還要考試,以後若是「有緣再相會」,一定陪他喝到爽。

 

      「啥?考試?還在唸書嗎?哈!你是『幼齒』的喔?哈哈哈,『在室的』小雞仔喲!」那個「老大」對著我嘲弄一番,粗壯的刺青手臂,還圍過來環抱我肩膀,口中那個檳榔加菸酒臭簡直比毒氣還猛,「讀什麼『ㄒㄧㄠˊ』書?跟我去『社會大學』飲一攤,我叫十個小姐來讓你開,怎樣?開免錢的,那個比讀書更有用啦,算我多謝你,實在有眼光!」

 

      我嚇得冷汗直冒,趕緊陪著笑臉告訴他,拿了他的簽名,我好跟同學炫耀啊,而且今天也晚了,我唸了一天書,真的很累很累,就算去「開」也「開」不出個什麼名堂,只會「虛」到讓大家看笑話,還是不要浪費這個錢,讓其他「大哥」們好好享受去吧。

 

      好不容易費盡唇舌「盧」半天,才掙脫那場困局。我頭也不回、卯足全力飛奔快跑,到家後一看,身上裡頭穿的內衣早已濕透,根本緊張到冒冷汗,連晚上睡覺都還在抖!想著自己居然還能安然逃脫,全身無恙,簡直是萬幸!不斷地喊著「老天保佑、老天保佑」,終於免除一場可能不幸。

 

      回到學校,任憑我怎麼解釋,大家都說我在「唬爛」,覺得「你這是神話故事吧?」;我還把那「老大」簽名亮出來,但所有同學看半天,就是不曉得此人是啥來頭。於是,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,此後我再也沒見過這號「老大」,但願永遠也不要看到。

 

      倒是好些年後,無意中從報紙瞥見,我方從中國大陸押解一名有頭有臉的槍擊要犯回台受審,有沒有「榮登」十大我不曉得;只是看到照片,聯想起那個名字,馬上認出這名「老大」,心頭又是一驚。

 

      這麼多年過去,若沒記錯,這名「老大」後來折騰了好一陣子,最後被判無期徒刑,不曉得關在哪兒,更不知道放出來沒;至於關在哪兒並不重要,只求別把他放出來就好,畢竟這種「外星人」不能用常理判斷溝通,還是隔離起來,這社會起碼安寧些,也讓咱們這群小老百姓永久免除恐懼。

 

      至於他如果想演戲---或許在監獄裡還真是個好地方,不愁沒觀眾,看要演黑幫還是小白兔都行,但有沒有「粉絲」要求簽名,就不得而知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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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其錚喵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