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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次帶妻子返回老家,與母親閒聊,扯出一大堆有趣往事,其中「五元紙幣往事」,讓大家笑得差點岔了氣,不妨說來給你聽聽。

       

在我還是個五歲幼童時,有回跟著母親大人到市場買菜。南台灣夏季天氣超級炎熱,但從小就被磨慣、向來就是「野孩子」的我,走起路來依舊精神抖擻,儘管滿身大汗,倒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對。

       

走著走著,忽然發現地上有張藍藍的紙,被風吹著跑,定神一看---哇喔!竟然是五元紙幣啊!

       

「媽!妳看,五塊錢耶!」我趕緊用腳一踩不讓它飛跑,再撿起來。那時候五塊錢以紙幣為主,對小孩來說,面額並不算小;因為一盒「小美冰淇淋」才三塊錢,那種脆脆的「卡里卡里」零食點心,一包也才兩塊半而已!若是買包「王子麵」就更便宜啦,所以娃兒口袋裡只要有這麼一張五元紙幣,真的,走路都有風,滿足得不得了,在所有玩伴圈子裡超有面子。

       

滿手提著重重的菜,母親揮汗如雨,望著我撿起來的五元紙幣,突然心生一念,提議說既然不曉得是誰掉的,那麼咱們乾脆去菜市場攤子吃刨冰好了,一人一碗,剛好五塊錢!

       

我一聽,臉色大變,簡直不敢相信我媽會講出這種話。

       

「媽媽!我們老師說,」你看,那時候娃兒都把幼稚園老師當神一樣崇拜,「在外面撿到錢,一定要交給警察伯伯,不可以自己拿來用!」

       

母親回憶說,當時我的表情非常嚴肅,而且反駁聲音中氣十足,讓她有點被嚇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

「唉喲!你這傻孩子,幹嘛這麼嚴肅?」母親翻白眼,「這五塊錢是誰掉的,你知道嗎?」

       

我搖頭。

       

「還有,派出所離這裡一公里這麼遠,天氣這麼熱,媽媽又提這麼重,不需要這麼認真啦!走啦走啦!我們吃冰去!」

       

我聽了更火大,「---

       

母親瞪大了眼睛看著我。

       

「不行啦!我們老師說,一定要把撿到的錢馬上送到派出所,才是乖小孩!」我可是堅持得很,緊緊握著五元紙幣不放。

       

就這樣,在炙熱的大太陽底下,母子倆就這樣僵持在大馬路上對峙互瞪,彼此汗水一滴滴地掉落地上,你可以想見那畫面挺滑稽逗趣的。

       

母親覺得又氣又好笑,一再好說歹說,想勸服我「那五塊錢沒什麼了不起啦!走,去吃冰啦!媽媽好渴又好累喔!」但我就是不肯朝市場走,非得往派出所方向去不可,要不然我就不走啦!待在原地「融化死掉」都好。

       

路過的陌生阿桑看到我如此「搞怪」,笑說這孩子以後就算要「行歹路當壞蛋」,也變不出什麼轟轟烈烈的名堂把戲來,太太,恭喜妳啦!

       

母親像是被嘲諷似的,面子上有點掛不住,又沒辦法說服我「回家後把東西放下再去派出所」,無奈之下,只好嘆氣提著滿手重物,陪著我一步一步地走向派出所,心裡還覺得有些不爽,惱火嘀咕這小孩怎麼固執成這樣啊?不過後來看到我年紀這麼小,一臉嚴肅,還如此老實巴搭,仍需給予肯定,也就不好再多責怪什麼了。

       

到派出所,母親跟警察說明整件事情來龍去脈,那位值班的老警察哈哈大笑,摸著我的頭說「好乖」,我當然深受鼓舞!不過我可沒這麼笨,一定要很謹慎地把五元紙鈔,親手交到警察伯伯手中,才不讓母親轉交(怕我媽拿了錢跑掉吃冰去,那還得了!);警察伯伯也很慎重地在記事簿上登記,還詢問我姓名、地址(那時沒有電話)。我無法忘記一旁還有位慈祥警官,對著我說:

       

「小朋友你要記得,你雖然做了一件小小的事,卻是好事。做好事不要怕辛苦,希望你能夠保持這種誠實精神,不要怕人家說什麼!」

       

還好母親大人放下滿籃子的菜,跑去借上廁所,沒聽到,否則還真有點尷尬啊!

       

經過這麼多年,母親說,雖然是件很小很小的事,卻讓她永生難忘。當然啦,那時面對脾氣如此固執又堅持的小孩,自己還得提著重物走這麼遠,別說是刨冰,連開水都沒喝到,心中蠻嘔的!然而,她身為教職員工,理應樂於支持小孩誠實,因此,在又累又渴的當下,心裡仍然感到欣慰,對自身也做了一番反省。

       

我手邊沒有五歲時的照片,不曉得當時是個什麼樣貌。妻子說,她可以想見我那時生氣的樣子一定很耗呆、可愛又好笑,或許吧,我沒意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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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其錚喵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